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

发布时间:2019-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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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在官网上发布了《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国卫办医函〔2019〕236号,以下简称《评估标准体系》)。《评估标准体系》强调,医院智慧服务是智慧医院建设的重要内容,指医院针对患者的医疗服务需要,应用信息技术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加强患者信息互联共享,提升医疗服务智慧化水平的新时代服务模式。文件强调,“建立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Smart Service Scoring System,4S),旨在指导医院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提供智慧服务,为进一步建立智慧医院奠定基础。”


《评估标准体系》确立了评估对象:应用信息系统提供智慧服务的二级及以上医院。


《评估标准体系》指出,评估分级从医院应用信息化为患者提供智慧服务的功能和患者感受到的效果两个方面进行,分为0级至5级。


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基本要求


对于评估方法,《评估标准体系》指出,会采用定量评分、整体分级的方法,综合评估医院智慧服务信息系统具备的功能、有效应用范围、技术基础环境与信息安全状况。


《评估标准体系》特别指出,电子病历、医院运营、教学、科研等信息化建设情况不在本评估范围内。


《评估标准体系》的出台,为医院信息化支撑智慧医疗服务提供了参考标准,为下一步信息化建设指明了方向。


 CHIMA根据《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内容综编,文件详情请见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