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操作手册(2022 版)》印发

发布时间:202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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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指导各地规范开展高质量发展评价工作,我委制定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操作手册(2022版)》(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参照使用。

  附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操作手册(2022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2年9月29日

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操作手册(2022 版)

前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以下简称《评价指标》)。为保证高质量发展评价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组织编写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操作手册(2022 版)》,供各地评价时使用。

  一、编写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全面梳理有关政策要求,结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研究机构、公立医院的意见建议,充分运用全国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已有工作基础和研究成果,组织编写该手册。

  二、主要内容

  为了更好地明确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的数据统计口径,我们在操作手册中为每个指标赋予了释义,主要包括指标属性、计量单位、指标定义、计算方法(或评价方法)、指标说明、指标意义、指标导向、数据来源等内容,所有序号与《评价指标》中的序号保持一致。相关资料和数据优先使用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系统及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平台已有数据。不能通过上述渠道获取的,由医院通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与高质量发展评价平台”进行报送,并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相关数据同步采集、质控、计算、分析。

  三、使用说明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使用《评价指标》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医院的高质量发展成效进行评价分析,研究适用于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参考指标值或指标值区间。

  各省份可根据反馈数据,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评价。在评价过程中,可根据指标特点,合理选用病例组合指数(CMI 值)等对指标结果进行校正,确保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和科学性;并可综合考虑本地工作重点,以及各级各类公立医院特点和发展阶段,有针对性地制定评价要求和参照标准,更好地引导公立医院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立中医医院高质量评价相关操作手册另行制定印发。

  点击此处可查看《操作手册》全文并下载附件